各有关学院:
根据《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》(校字[2007]19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08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及条件: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、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,并符合以下条件:至少有一份评阅意见为优秀且答辩委员会决议认定为优秀的论文。
二、推荐指标:各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的限额见附件1。
三、评选指标: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篇,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0篇。
四、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:
1、9月18-25日,学院组织初评推荐;
2、9月26日,学院报送推荐论文及相关材料;
3、9月27-28日,学校寄送推荐论文进行通讯评议;
4、10月下旬,学校组织优秀学位论文校内评审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上报。
5、11月上旬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全校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公示;
6、公示结束后,学校批准公布并表彰。
五、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河北省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均从校级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。
六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学院务于9月26日交送以下材料及有关电子文档:
(一)博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
1、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4本,不要以书代替论文。
2、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文档(附件2)。
3、博士论文作者简况表、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电子文档(附件3、4)。
4、3000字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、英文摘要及电子文档(附件5)。
5、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(从学校综合档案室复印)和有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2的注1)装订成册,一式4份。
6、博士简况表汇总数据库(YB_HZSJB.dbf);
(二)硕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
1、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3份。
2、河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文档(见附件6)。
3、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(从学校综合档案室复印)和有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6的注1)各一式3份分别装订在论文后面。
4、硕士简况表汇总数据库(YS_HZSJB.dbf);
以上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及数据库结构说明见附件7。
七、有关说明
1、推荐论文必须为存档论文的复印件或打印稿。为节约费用,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。
2、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(硕士)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(硕士)学位后一年内获得,不在此期限的不要填写。
3、请认真核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,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。
4、涉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附件8要求填写。其他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,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。
5、所有推荐材料不予退还,请做好材料备份。
6、请各学院按时上报推荐材料及有关电子文档,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评选。
7、本通知(含附件)、汇总数据库文件、上年度授予学位库、学科代码及名称均可从学位办主页(xwb.hebtu.edu.cn)下载或查询。
附件:(点击下载)
1、2008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院推荐限额表
2、河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
3、博士论文作者简况表
4、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
5、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
6、河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
7、各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和汇总数据库结构说明
8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代码表
学位办公室
2008年9月16日
论文评优材料(点击下载)